什么是產品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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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產品結構、規格、質量和檢驗方法所做的技術規定,稱為產品標準。產品標準按其適用范圍,分別由國家、部門和企業制定;它是一定時期和一定范圍內具有約束力的產品技術準則,是產品生產、質量檢驗、選購驗收、使用維護和洽談貿易的技術依據。
產品質量法第12條規定,產品質量應當檢驗合格。所謂合格,是指產品的質量狀況符合標準中規定的具體指標。我國現行的標準分為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、地方標準和經備案的企業標準。凡有強制性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的,必須符合該標準;沒有強制性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的,允許適用其他標準,但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及人身、財產安全的要求。同時,國家鼓勵企業趕超國際先進水平。對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的產品,以及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、財產安全標準和要求的產品,禁止生產和銷售。
對于一些門類中類別較多的產品,產品標準還進行分層,如基礎規范、總規范、分規范、空白詳細規范和詳細規范。
1、總規范(通用規范) 適用于一個產品門類的標準。通常包括該類產品的術語、符號、分類與命名、要求、試驗方法和質量評定程序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等內容。
2、規范根據需要,在一個產品門類共用的標準(即總規范)下加進適合于某一個分門類產品(或稱某一類型)的標準。對于一個特定的分門類產品,當有較多特有內容需要統一規定時,可制定分規范。
3、空白詳細規范不是獨立的規范層次,它是用來指導編寫詳細規范的一種格式。在空白詳細規范中填入具體產品的特定要求時,即成為詳細規范。
4、詳細規范一種完整地規定某一種產品或一個系列產品的標準。它可以通過引用其他規范(或標準)來達到其完整性。
產品標準和企業標準的區別
產品標準就是針對產品而制定的技術規范,在我國針對產品而制定的技術規范有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、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四種。
企業標準就是企業是對企業范圍內需要協調、統一的技術要求、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標準,它是企業組織生產、經營活動的依據。企業標準一般分為產品標準、方法標準、管理標準和工作標準。
產品標準和企業標準是相互聯系、相互包含的關系,即產品標準有企業標準,企業標準中有產品標準。但是,產品標準和企業標準的根本區別是從不同角度來定義的,即產品標準是從制定標準的客體(對象)——產品而定義的,企業標準是從制定標準的主體——企業而定義的。
在我們日常生活中,所常見的企業標準大多是產品標準,實際上準確的說法應該是企業產品標準,也就是企業對所生產的產品而制定的技術規范